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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禁止配合欧盟越界调查,设立法律红线

8月19日,司法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认定欧盟针对京东的跨境调查属于不当的域外管辖,并规定国内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不得配合或协助欧方相关调查。这一声明不仅是一次经济层面的反制,更标志着中国开始以完善的本土法律体系,对外界长期滥用“域外管辖权”进行正面反击,重新界定全球跨境商业竞争的规则。

目前公众讨论多集中在京东拟以约22亿美元收购德国西科梅尼公司这一并购案是否会被阻止或取消,但这只是表层得失。更重要的是,中国通过法律手段终结了“外国法可随意干预中国境内事务”的被动局面。长期以来,欧美国家常凭单边法律扩大管辖范围,把长臂管辖作为遏制他国企业的工具。过去我们往往只能被动应诉或口头抗议,如今已经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划清界限,形成制度化的反制能力。

回顾事件进程:欧盟在5月28日启动对京东并购案的深入调查,理由是怀疑京东借助国内补贴或优惠融资等优势压低竞标价格,影响欧洲市场公平竞争。京东方面已公开表示,收购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与市场化银行贷款,无政府财政支持。欧方明知证据不足却仍要求调取大量存储在中国境内服务器上的内部邮件、财务与经营数据,这一做法明显超出正常市场监管范围,实质上是以调查名义向中国企业强索核心数据,扩张司法管辖权。 龙8头号玩家

这正是欧盟借《外国补贴条例》实施的常态化手段:表面上似乎适用于所有境外主体,但在实际运作中九成以上的调查对象为中国企业,更多地表现为有针对性的规则性打压,而非单纯监管加强。今年5月,中国针对欧盟违规调查同方威视、强行调取境内数据的行为,已采取过阻断措施,显示当前的反制并非一时冲动,而是建立在成熟、常态化法律策略之上。

欧盟的做法给跨国企业带来了两难困境:一方面,欧方要求企业无条件配合跨境调查,提交境内外关键资料,否则面临高额罚款、项目中止或市场准入限制;另一方面,中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明文禁止国内主体配合此类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并对违反者追究国内合规责任。两套互相排斥的法律约束使在欧经营的中资企业处于无解的合规尴尬。

此外,这种以政治手段干预市场的做法也会反噬欧洲自身。欧盟中国商会多次警告,《外国补贴条例》在定义、举证和合规成本上存在明显问题。驱逐或限制合规经营的中资企业,会挤走具性价比的资本与供应链资源,使本土替代者获得市场垄断机会,从而推高商品价格与经营成本,最终由普通欧洲消费者和地方财政承担代价。因此,打着公平监管旗号的经济霸权,最终损害的是本国市场与民生。 龙8头号玩家

中国自4月起实施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是守护国家经济主权与数据主权的法律依据,也是此次阻断行动的法律基础。必须明确的是,中国并不反对欧盟在其境内依法开展监管与合规审查;京东的并购发生在欧洲,只要欧盟在本土依据法律进行审查,中国对此表示尊重。中方反对并采取措施的,是欧盟在监管之外,越界向中国境内伸延司法权、强索本土数据与合作的侵权行为。